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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普兰县旅游综合服务体建设项目无标段招标公告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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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YNRD-ALFJ-20191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兰县旅游综合服务体建设项目, 已由普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发概批【2019】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藏阿里普兰县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阿里地区普兰县普兰镇;

2.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077.14平方米、新建广场铺装788平方米、新建围墙141米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不含冬休停工期);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59日至2020514日,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cs.gov.cn)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59日至2020514日,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cs.gov.cn)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5291010分,地点为: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八、其他

8.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公证件原件)。

8.2区内外企业应按藏建市管函【2011】85号文件和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件进行备案。

8.3开标现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纪录截图(需体现公司信息、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信息并加盖公章)。

8.4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格式为XZT格式)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同时还需提交投标函及用光盘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档2,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招投标现场用企业制作(生成)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电子文档1),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8.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39号文件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阿里普兰县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阿里地区普兰县

联系人:旦增主任 1390891176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阿里地区象雄路

邮政编码:859000

联系人:赵汉 18781654268

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