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贵州段站前工程GNZQ-2标段
自购物资第三批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NZQ-2-0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980号)批准建设,并由铁路总公司、广西自治区、贵州省出资建设,已列入中国铁路总公司2016年首批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安排。2015年8月18日,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关于授权松江河至漫江等铁路项目出资人代表的通知》(铁总计统函〔2015〕899号)明确南宁铁路局、成都铁路局为贵南铁路方出资人代表,其中贵州境内段纳入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昆客专贵州公司)建设管理。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贵南客专贵州段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减水剂、无碱速凝剂、钢材、型钢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位于贵州省东南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部,北起贵阳,向南经龙里、贵定、都匀、独山、荔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环江、金城江、都安、马山、武鸣等地,止于南宁市,正线全长482.651km,其中:贵州境内长199.255km,正线桥隧比重为91%。本线北端经贵阳枢纽与沪昆、成贵客专和渝黔新双线衔接,南端与柳南客专、广西沿海铁路、南广铁路、湘桂铁路、云桂铁路相连,是川渝黔及西北地区至南宁、北部湾、粤西、海南地区的便捷、快速客运主通道。
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贵州段站前工程GNZQ-2标段位于贵州省都匀市。起讫里程为:DK31+664.19DK53+319.42,全长21.353km,本标段起点位于贵定县昌明镇,接GNZQ-1标段中铁二局管段内尖山营三号隧道出口(全长1290米),线路由北往南,沿S85都织高速南侧,围绕X922、X904行进,经昌明、摆龙、上扁左、石板、摆忙、江边、上摆旁等多个村镇后,达到GNZQ-2标段终点上摆旁冲双线大桥桥尾,与GNZQ-3标段中铁三局施工的斗篷山三号隧道(4840米)相连。工程造价17.66亿元。
主要工程内容
(1)桥涵工程:桥梁共6座/2.315km,占本标段线路的10.84%。
其中:特大桥2座/1.205km,大桥4座/1.109km;;特殊桥跨为桐子园双线特大桥,桥跨结构为1×32+(92+168+92)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5×32+1×24m
框架涵4座/74.49横延米。
(2)隧道工程:4座/18.011km,占本标段线路的84.33%。其中桐子园一号隧道2591m,桐子园二号隧道3370m,斗篷山一号隧道4245m,斗篷山二号隧道7805m。
(3)路基工程:0.96km,占本标段线路的4.67%。其中土石方473878m³。
(4)轨道工程:CRTSⅠ双块式无砟道床铺设42.708铺轨公里。全线正线铺轨393.43铺轨公里,站线16.315铺轨公里,铺道岔87组,粒料道床52090立方米。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自购物资为本次招标自购物资为减水剂、无碱速凝剂、钢材、型钢。具体物资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要求投标人主要资格为:
3.1减水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的聚羧酸系减水剂须具有 “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的CRCC认证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聚羧酸系减水剂年产不低于3万吨的生产能力。
3.1.4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2017、2018年)平均年综合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2017、2018年)由CMA或CNAS或CAL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减水剂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各一份。聚羧酸减水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1)、《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及《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最新标准的要求。
3.1.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至少三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或沪昆客专贵州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开标日前12个月内在招标人集团系统内存在各类采购合同违约或严重失信的供货商;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中的投标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贪污贿赂的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5.8其他要求:
a.投标人须列入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公布的《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投标产品聚羧酸系减水剂生产地点必须是CRCC证书中指定地点,不得异地生产及分装。
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c. 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有关3.1.7项中有关“行贿犯罪”和“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招标人将在发布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存在3.1.7项情况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2无碱速凝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2.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无碱速凝剂年产不低于1万吨的生产能力。
3.2.4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2017、2018年)平均年综合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2017、2018年)由CMA或CNAS或CAL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减水剂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各一份;无碱速凝剂须满足JC477-2005《喷射用混凝土无碱速凝剂》要求。
3.2.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至少三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2.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或沪昆客专贵州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开标日前12个月内在招标人集团系统内存在各类采购合同违约或严重失信的供货商;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中的投标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贪污贿赂的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2.8其他要求:
a.投标人须列入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公布的《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
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c. 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有关3.2.7项中有关“行贿犯罪”和“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招标人将在发布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存在3.2.7项情况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3钢材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2认证和许可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商和代理商均已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2017、2018年)平均年综合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2016年或2017年或2018年由具有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铁路验收标准要求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盘条、圆钢、螺纹钢各一份以上。
3.3.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至少三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3.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或沪昆客专贵州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开标日前12个月内在招标人集团系统内存在各类采购合同违约或严重失信的供货商;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中的投标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贪污贿赂的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3.8.其他要求:
a.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b.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有关3.3.7项中有关“行贿犯罪”和“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招标人将在发布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存在3.3.7项情况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4型钢
3.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4.2认证和许可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商和代理商均已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投标产品年产1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4.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2017、2018年)平均年综合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4.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6年或2017年或2018年由具有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验收标准要求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4.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至少三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4.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或沪昆客专贵州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开标日前12个月内在招标人集团系统内存在各类采购合同违约或严重失信的供货商;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中的投标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贪污贿赂的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4.8.其他要求:
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b.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有关3.4.7项中有关“行贿犯罪”和“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招标人将在发布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存在3.4.7项情况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日0时0分至2019年10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登录入口”中的“其他类别项目系统登录入口”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施工图纸等)。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它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技术支持电话:028-86955567。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0元。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9年10月31日 08 时00分至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31日09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开标大厅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贵南客专贵州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贵州省贵定县昌明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倪冲
电 话:1850856009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联 系 人:吕志涛
电 话:18511185989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