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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岐山县韦水河6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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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陕西鼎其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DQC-2024-19SG)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岐山县韦水河6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岐山县河流水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韦水河属渭河左岸二级支流、漆水河右岸一级支流,发源于凤翔区,流经凤翔区、岐山县、扶风县,岐山县境内流程33.5km,流域面积386.5km2。目前韦水河岐山段现状河道高低不平、宽窄不一,且两岸均为自然岸坎,存在不同程度的坍塌,没有统一的防洪体系,水土流失较为严重。

为进一步提升韦水河岐山段河道防洪能力,本次计划将韦水河从五二三社区至永新村段约32.443km河道划分为6段河道(五二三社区至先锋机械厂段、先锋机械厂至春赵村段、春赵村至范家塬村段、范家塬村至果园村段、果园村至薛家塬村段、薛家塬村至永新村段),实施防洪治理工程,共计新建护岸约54.93km、下河踏步约30处,新修泥结石防汛道路约17.65k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岐山县韦水河防洪治理工程(6段河道)勘察设计服务;

(002) 岐山县韦水河防洪治理工程(6段河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

(003) 岐山县韦水河防洪治理工程(6段河道)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岐山县韦水河防洪治理工程(6段河道)勘察设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具有审计资格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具有良好的财务履约能力;

(5)企业近年(2021年8月后,以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6)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申请人不得参与,且提供信用报告(带水印)(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

(002岐山县韦水河防洪治理工程(6段河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具有审计资格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具有良好的财务履约能力;

(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申请人不得参与,且提供信用报告(带水印)(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

(003岐山县韦水河防洪治理工程(6段河道)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具有审计资格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具有良好的财务履约能力;

(4)供应商须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http://114.251.10.92:8080/XYPT/),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查询截图;

(5)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申请人不得参与,且提供信用报告(带水印)(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8月26日 09时 00分到 2024年8 月30 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者于2024年8月26日09时00分到2024年8月30日17时 00分。在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蟠龙路(高新五路)北段 28 号 1 幢 604 室持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进行线下确认缴费成功后,使用CA 锁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操作,方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后续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等手续。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9月 19日 09时 0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版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投标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填报的项目负责人。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每个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提出申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岐山县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人:岐山县河流水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址:岐山县北大街18号

人:王苏杰

话:0917-821237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鼎其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蟠龙路(高新五路)北段28号1幢604室

人:李媛媛、李静

话:0917-3156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