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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铁十二局西康高铁、康渝高铁(陕西境内)四电工程项目自购物资集中采购(第一批)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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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招标编号:CR12G-2024-WZJC-WZ01)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可研报告批复的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招标人等信息(见附件1)。项目涉及物资(见附件2)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见附件1)。

2.2 招标内容:(见附件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XH-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同时代理商须提供主要物资(集中监测、道岔缺口设备、道岔融雪设备、高压脉冲、组合及组合柜、扼流变压器、防雷、继电器、信号机构、箱盒、灯丝报警主机、点灯单元、断路器、电缆接续、补偿电容)具有资质的合格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该物资的授权函原件(授权函原件与投标文件正本密封在一起)。本次招标所有包件允许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等具备法人资格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主要物资(集中监测、道岔转辙机设备、道岔融雪设备、高压脉冲、组合及组合柜、扼流变压器、防雷、继电器、信号机构、箱盒、灯丝报警主机、点灯单元、断路器、电缆接续、补偿电容)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主要物资(集中监测、轨道电路设备、道岔缺口设备、道岔转辙机设备、道岔融雪设备、高压脉冲、组合及组合柜、扼流变压器、防雷、继电器、信号机构、箱盒、灯丝报警主机、点灯单元、断路器、电缆接续、补偿电容)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证明资料。

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无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提供自身财务会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投标主要物资(集中监测、轨道电路设备、道岔缺口设备、道岔转辙机设备、道岔融雪设备、高压脉冲、组合及组合柜、扼流变压器、防雷、继电器、信号机构、箱盒、灯丝报警主机、点灯单元、断路器、电缆接续、补偿电容)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既是生产企业又是代理商的供应商按照代理商注册资金要求执行。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投标产品主要物资(集中监测、轨道电路设备、道岔缺口设备、道岔转辙机设备、道岔融雪设备、高压脉冲、组合及组合柜、扼流变压器、防雷、继电器、信号机构、箱盒、灯丝报警主机、点灯单元、断路器、电缆接续、补偿电容)近五年(2018年至投标截止时间)由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种物资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所有硬件及软件应符合国家信创要求。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证明资料。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集中监测、轨道电路设备、道岔缺口设备、道岔转辙机设备、道岔融雪设备、高压脉冲、组合及组合柜、扼流变压器、防雷、继电器、信号机构、箱盒、灯丝报警主机、点灯单元、断路器、电缆接续、补偿电容)近五年(2018年至投标截止时间)铁路客专同等或以上项目的供货业绩,每种物资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其中每种物资至少提供1份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须与合同一一对应)。 代理商提供生产厂相关证明资料。

7)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名录内,不在中铁十二局集团黑名单以及各相应招标人所属工程公司黑名单名录内,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不接受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信用评价结果”处罚期内及黑名单的投标人;凡是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至开标日止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条件为“刑事案件(企业名称)行贿”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网络截图。以上要求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4.1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1)在规定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在规定期限内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

4.2本次招标对在规定期限内存在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依法进行限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9日,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注册并按要求成功办理CA锁后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确认及下载招标文件(联系方式:029-88661241、4006369888)。

5.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附件2,本次招标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5.3 此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方式进行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5.4 CA锁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确认投标后,请将①营业执照副本②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申请表及可编辑的电子版(见招标公告附表3)发送扫描件至邮箱ztwmzbfgswd@163.com,邮件主题为投标人名称+十二局西康+包件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4月7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7日10时00分,递交方式及地点:投标人携带电子钥匙及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8开标室(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西南角)。(注:线上须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xggzyjy.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西康高铁XKSDJC-1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结子水厂中铁十二局联合体西康高铁XKSDJC-1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申轲(商务)电话:15234594000 电子邮箱:663083792@qq.com

张永成(技术)电话:15769393060 电子邮箱:79336135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中铁西城南区中铁物贸大厦12层

联系人:李拾强 电话:18201170603 邮箱:ztwmzbfgswd@163.com

联系人:冯 电话:18093891416

日期: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