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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内科楼标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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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项目编号:TDZB2023-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内科楼标识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内科楼标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内科楼标识采购项目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后15日内。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5 招标范围: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内科楼标识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场所、设备设施条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内,并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信誉要求: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是指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供应商应为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商(如出现相同制造商的授权,以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只接受最先报名的授权经销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每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300-1600分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朗江路71

4.2获取方式:

1)营业执照;

2)基本开户许可证明文件;

3)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仅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登记适用);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仅授权委托人办理投标登记适用);

5)公告3.23.3要求的信誉查询截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6经销商提供3.5要求的授权书;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处,原件审核后退还,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料、资料不全及逾期办理的登记不予受理。

投标人可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现场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59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605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其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 联系方式

标人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0453-6513229

2.监督部门

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

联系人:段春芳

联系方式:1355500654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外滩1898·A41 单元 28 2801

联系人:崔经理

联系方式:13199392155

邮箱:taida0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