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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白河公安局专用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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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白河公安局专用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14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W-AK-CG-202223

项目名称:白河公安局专用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白河公安局专用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2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公安局专用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公安局专用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②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2022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⑦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谈判文件格式);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07日 至 2022年11月0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1月14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购买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②缴费确认: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投标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公司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鲜章的扫描件(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849736610@qq.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进行缴费确认,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谈判文件。③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④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⑤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⑥请各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⑦疫情防控期间,各供应商只可委托一名持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的代表到场参会,并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白河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白河县南台路50号

联系方式:0915-78213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社区香溪路80号

联系方式:15591559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晨

电话:15591559688

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