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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唐山LNG项目接收站二阶段(9#、10#、15#、16#储罐)工程质量监督招标公告
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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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为:HBCT-220029-009


1. 招标条件


唐山LNG项目接收站二阶段(9#、10#、15#、16#储罐)工程质量监督招标文件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到位,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现对唐山LNG项目接收站二阶段(9#、10#、15#、16#储罐)工程质量监督招标文件质量监督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


建设规模:唐山LNG项目接收站二阶段(9#、10#、15#、16#储罐)工程指唐山LNG项目二阶段工程中新建LNG低温存储系统(4座有效使用容积20万立方米的预应力混凝土全包容LNG储罐,储罐编号为9#、10#、15#、16#)及辅助设施、环形道路、围墙建设、地基处理、场地平整等。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唐山LNG项目接收站二阶段(9#、10#、15#、16#储罐)工程包括建设 4 座 20 万方预应力混凝土全包容LNG储罐(储罐编号为9#、10#、15#、16#),及辅助设施、环形道路、围墙建设、地基处理、场地平整等工程范围内质量监督服务,质监机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2.2.1 办理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2.2 制定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方案及计划,落实质量监督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监督方案及计划执行到位;


2.2.3 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总承包、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资质等级、营业范围和有关人员资格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2.2.4 检查项目的建设、总承包、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检测手段等),对其实施动态管理,使之运转正常;


2.2.5 检查项目的标准规范,保证项目使用的标准规范有效、准确和完整。加强项目质量验收划分依据、划分标准、划分内容和执行过程的检查,确保项目质量验收划分准确全面和有效执行;


2.2.6利用监督检测仪器等现代化监督工具,加大项目实体抽检范围,掌握所监工程质量状况,及时提出改进工程质量管理意见;


2.2.7现场同步监督工程重要分部、中间交接和质量竣工验收,对所监督的工程出具质量监督报告和项目监督总结报告;


2.2.8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2.9 协助建设单位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建设单位、参建单位质量控制及保证体系正常运转;


2.3 计划工期

质量监督服务期限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具体工期视工程进度情况调整,超过计划服务期的,继续提供质量监督服务,相关费用不予增加。


2.4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确保达标投产,确保整体工程获得省优奖项,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国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河北省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授权的可行使工程质量监督职能的单位。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


3.3信誉要求:


3.3.1未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3.3.2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3.3.3未被列入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列示的“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以开标当日在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3.4近3年内在不曾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且不曾遭受停产整改、降低资质等行政处罚。


3.4投标人业绩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3.4.1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须是国内完成的LNG储罐建设项目质量监督业绩;


3.4.2 投标人完成的类似业绩的时间要求为:自2011年1月1日(含当日)至投标截止日(含当日),以项目竣工验收证书上载明时间为准。


3.4.3 单项业绩规模及类型要求:①包含1座以上(含)LNG储罐;②单罐容量(容积)16万立方米以上(含)。


3.4.4 投标人在其他项目中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中担任联合体牵头人(或主办方)的,相关业绩有效,仅作为联合体成员的相关业绩不予认定。


3.4.5 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业绩。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7监督组组长(或负责人)资格要求:


3.7.1 监督组组长(或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职务;


3.7.2 项目经理需自2011年1月1日(含当日)至投标截止日(含当日)至少在一项储罐数量不少于1座单座储罐的容量(容积)不低于16万立方米的LNG储罐项目工程业绩中担任过监督组组长(或负责人)。


3.7.3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3-22日00:00至2022-3-2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省本级”,在工程模块下找到本项目”(具体事项可咨询0311-66635531/5532,如已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不必重复注册)自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12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址:曹妃甸工业区金岛大厦C座3楼


联系人:高伟奇


电话:1803197763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王宁


电话/传真:0311-83086939、18632196838


电子邮件:chengtaowangni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