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宁中、石马等镇新建改造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宁市宁中、石马等镇新建改造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 已由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兴发改 [2021]89 号文 批准建设 , 建设单位为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 所需资金由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 500 万解决;如超出省级涉农资金 500 万,超出部分由本单位自行解决。对该项目进行 工程总承包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宁中镇、石马镇各新建一座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面积 300 平方米;新购置黄陂镇、黄槐镇垃圾转运站压缩设备各 1 套(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新购置水口镇垃圾转运站除臭设备 1 套(空间雾化设备、生物循环设备喷淋塔、创新 - 微波无极 UV 光解除臭设备等设备材料);新购置全市各镇垃圾桶约 5333 个;提升改造兴宁市刁坊、大坪等镇新建改造四个标准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总投资预算约 500.00 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
2.3 招标参考价: 项目总投资预算约 50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 459.85 万元(含预备费 32.71 万元);设计费 9.2448 万元 ( 含预算编制费 0.6 万元 )。
2.4 工程地点: 兴宁市宁中、石马等镇;
2.5 计划工期 : 设计周期: 30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 120 个日历天;
2.6 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方,即责任方,并派遣项目经理;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体和协办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成员单位允许由 2 家及 2 家以下企业组成:
①、施工单位须具有: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单位须具有: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 ( 含 )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资质标准按照建市 [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的要求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 具有建筑专业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 (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②、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③、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 1 名,具备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资格;
3.3 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要求: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要求:另配备施工员 1 名、专职安全员 1 名、质检员(质量员) 1 名、材料员 1名、资料员 1名。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 ;
3.4 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 > 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资格后审)
3.5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 〕 52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4. 资格审查要求及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纸质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07 月 22 日至 2021 年 07 月 26 日 16:00 时前,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进行投标申请,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办理投标申请前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 ( 企业信息登记 )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服务指南栏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08 月 18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通知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 ,具体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中的本项目时间安排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