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招标项目安乡县美丽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2020】1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乡县现代农业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安乡县美丽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1.2.2招标编号:HCHN2021-AX-001
1.2.3建设地点:安乡县安康乡。
1.2.4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青旅中心研学宿舍1栋及景区内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435.20㎡。项目总投资758.99万元。
1.2.5 计划工期:120天 (其中设计:15天;施工:105天)
1.2.6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效质量验收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2.7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2.8招标范围:该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及后续服务、采购、施工等,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后交付业主;
1.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同时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R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8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R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