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石北工业路684号11栋404(巨大创意产业园2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1-04095
项目编号:GDRQ-2021G1010
项目名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1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预算(元)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1-1 其他医疗设备 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60000.00 否
1-2 其他医疗设备 自动组织脱水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30000.00 否
1-3 其他医疗设备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 否
1-4 其他医疗设备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快速)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 否
1-5 其他医疗设备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590000.00 是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或备案证明;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明;如供应商为制造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明(按国家规定执行);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则须提供生产商或一级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30日至2021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石北工业路684号11栋404(巨大创意产业园2期)。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石北工业路684号11栋404(巨大创意产业园2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石北工业路684号11栋404(巨大创意产业园2期)。
(一)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三)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index.html)
广东瑞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ruiqi.vip/)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五)采购货物和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六)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七)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番禺区大石街群贤路138号
联系方式:020-3265301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瑞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石北工业路684号11栋404(巨大创意产业园2期)
联系方式:020-31146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20-3114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