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巴山中路紫薇小区3号楼2单元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6-21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建【安康】标2021(018)
2、项目名称:石泉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55,000.00元
4、最高限价: 555,000.00元
5、采购需求: 石泉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1项, 采购预算: 555,000.00元, 项目概况: 1.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最新要求,研究分析近八年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明确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及目标;2.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要求,围绕石泉2018-2020年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达标情况、工作成效及主要措施等,高质量完成《石泉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报告》编制,并满足验收工作要求。(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关于编制《石泉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报告》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6-23 00:00:00 至 2021-07-13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近三年内须有生态文明创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有高级职称或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6-11 17:00:00 止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巴山中路紫薇小区3号楼2单元1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缴费确认:投标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报名成功回执单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9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在代理机构处进行缴费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文件,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6-21 14: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第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石泉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石泉县春潮广场政务中心
联系人:石泉县环境保护局经办
电话:0915-631162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梦莹
电 话:13689151911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建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巴山中路紫薇小区3号楼2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华建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