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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奉新县税务局劳务派遣及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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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奉新县税务局劳务派遣及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中伟诚-FX2021-004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预算:195万元


5.采购内容: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技术说明


备注


劳务派遣及外包服务


1项


195万元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代理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项目招标公告挂网发布。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l.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特别提醒:投标时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以下证书、证件或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④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原件)


⑥纳税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增值税或营业税)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⑦投标保证金凭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⑧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提供原件)


⑩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原件)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并进行整理,开标时装袋后统一交于招标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被推荐的供应商可自2021年5月8日起至2021年5月11日当日15:00前(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中选择交易主体中以“其他类型(投标人)”的身份进入“其他非网上开评标”中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1年5月12日15:00(北京时间)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在江西省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详见供应商须知。


2.本项目谈判保证金缴纳形式、缴纳金额、缴纳期限、收款账户等信息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奉新县税务局


地 址:奉新县迎宾路28号


联系电话:18979590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奉新县应星北大道572号


联系方式:18779583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