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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福建省惠安雕艺文创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雕博会宣传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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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雕博会宣传推广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福建省惠安雕艺文创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惠安县公告时间2021年04月14日 08:2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2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公告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4月14日 08: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详见公告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15059574975
采购单位福建省惠安雕艺文创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山霞镇宣美村美前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小陈 15059574975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小洪 联系方法: 15559090972

项目概况

2021年雕博会宣传推广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2021007

项目名称:2021年雕博会宣传推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省惠安雕艺文创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2021年雕博会宣传推广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2021年雕博会宣传推广项目

   2.项目编号:YH2021007。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2021年雕博会宣传推广项目1(项)800000否

 

 

800000

8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1),按照最新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021年04月14日起至2021年04月21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购买招标文件。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到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购买招标文件。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04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1年04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福建省惠安雕艺文创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山霞镇宣美村美前路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法:15059574975

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

联系人:小洪

联系方法:15559090972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完成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  至 2021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室)

方式:到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室)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公告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14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公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惠安雕艺文创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山霞镇宣美村美前路        

联系方式:小陈 150595749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            

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洪 联系方法: 15559090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15059574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