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亚湾荃湾港区封闭工程已由大亚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惠湾发改资【2020】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项目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亚湾荃湾港区封闭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2.2 招 标 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2.3 项目地点:大亚湾荃湾港片区
2.4 项目规模:项目位于大亚湾荃湾港片区东部的石化仓储专属区,荃湾港一路南侧至海边码头拟封闭式管理区域的封闭管理建设工程,并在疏港大道、金湾化工仓库西侧道路、金门塘村村道、兴盛石化仓储出入口上各设置一套电动门出入口。路线全长约5.7km,其中做隔离网的长度约2.7km,可利用现状隔离网的长度约3km。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为准。
2.5 工程造价:总投资1045.8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854.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1.8万元,预备费49.8万元。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大亚湾荃湾港区封闭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需求对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阶段实行全过程服务。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进行全面管理。
2.7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为33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0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定为准)。
2.8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设计,质量要求为合格;施工质量要求为合格。
2.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2.1项设计资质、3.2.2项施工资质的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3.2.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1.2具有【市政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2.1.3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丁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3.1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有施工总承包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4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的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拟派驻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项目经理(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专业须与施工资质的专业一致,省外企业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含各成员)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4. 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开展招标投标,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5.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6. 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6.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6.3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6.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 投标相关事宜
7.1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7.2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全行业)采用特征码检测功能,为配合新增特征码检测功能的实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在投标人编制或上传投标文件时新增以下功能:
7.2.1.投标人登录系统监控预警功能。投标人登录系统的IP地址,系统将记录投标人第一次登录系统的IP地址为关联IP地址,如该IP地址有其他投标人登录,则在登录时提示警告。
7.2.2.编制投标前特征码自我检测功能。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可通过该功能自测特征码存有情况,如发现特征码不存在或不完整,提示投标人应更换电脑配置或更新相关软件系统。
7.2.3.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前特征码检测功能。在投标企业上传投标文件页面, 如通过检测发现特征码数据有缺失,将在上传投标文件页面做相应提醒。为保证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
8. 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 《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2-5531273
地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兴北路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诚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