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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金庭镇2020年生态美丽河湖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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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庭镇2020年生态美丽河湖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SDJ.CL2020-80)

招标公告

1、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 的金庭镇2020年生态美丽河湖建设项目已经 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金庭镇招标类型:专业招标

所属地区:度假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 工程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柯家江沿河道岸边新建大理石栏杆,长100米,布置宣传标牌3处。消夏江新建生态砌块挡墙,长136米;新建浆砌石挡墙,长236米;清理地笼、渔网等6处,布置宣传标牌10处。大包围外江河新建混凝土仿木桩护岸,长33米; 拆除危桥一座,清理建筑垃圾一处,清理岸边围垦、油污、地笼等;布置宣传标牌10处。估算价245万元。

(3) 工期:

60天(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2月22日。

4、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SDJ.CL2020-80

金庭镇2020年生态美丽河湖建设项目

24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最新年度的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信誉良好

信誉良好

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水利建造师)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系列工程师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水利建造师不能为同一人。

(6)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7)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工程;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大中型水利工程其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开标时必须由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持身份证亲自参加,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10)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 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请申请人于2020-11-30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四楼资格审查室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12-65981698。

7.其他:--------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副本(复印件);

(2)拟选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B、C类)复印件(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一年及以上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以及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4)经办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5)弃土堆场(排泥场)需由投标单位自行落实解决,弃土堆场容量不少于1万立方米。投标单位须提供弃土堆场(排泥场)意向协议书原件(协议书需写明弃土场提供单位同意本项目土方堆放的相关说明,否则视为无效,(协议书格式请联系代理公司至代理公司领取,领取时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协议书包括土方堆场的地点、容积、运输线路、堆场的照片、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等资料。弃土堆场(排泥场)协议书须经镇级及以上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含联系人签字及联系电话)。

注:资格审查评定专家组,需要对排泥场所选址和本项目位置之间运泥方式路线的合理性进行判定(如跨区、跨市运土是否允许,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对于沿途的环境、道路、水域等是否有影响,是否有禁止运输的情况);如果专家组判定属于不合理排泥场选址,则视为本项资料缺失资格审查不合格。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如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如有在建工程,但符合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含传真号、联系电话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 提供的资料按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以上所有材料一并封袋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报名材料箱。

8.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上述(1)~(7)资料在投标时须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所有原件(资质证书可附复印件),开标后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评审。

9.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技术标合格性评审》进行评标。

10.招标人: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陆斐 传真: 电话:0512-66376343

10.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2588号第一工园C12幢

联系人:周丽娟、徐俊超 传真: 0512-65981698 电话: 0512-65981698

1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高慧颖性别:女 上岗卡号:苏招E1487

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师 联系电话: 0512-65981698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30日

12.附则: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招标人: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