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手扳葫芦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单位,就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手扳葫芦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详细内容如下:
一、招标项目信息:
招标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手扳葫芦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编号:202010-0028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2021年度用于输变电工程的手扳葫芦阶段框架协议采购。本项目设1个标包,1个中标人。
2.招标范围:2020~2021年度手扳葫芦阶段框架协议采购。
3.框架协议有效期:
1).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在合同签订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至2021年12月 31日。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在合同签订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 2021 年12 月 31 日止。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即终止框架协议。
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 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参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参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5).当中标人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6).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4.供货周期:订单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5.标包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包,每个标包1名中标人。
6.标包清单:
序号 | 标包 | 标包预计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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