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长兴县物流大通道空气站建设及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 | ||
品目 | 货物 | ||
采购单位 | 长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27日 07:3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9月27日至2020年09月2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0月19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 | ||
预算金额 | ¥5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枝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87630286、13588748977 | ||
采购单位 | 长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兴县锦绣路兴国商务楼2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2-61226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杭州市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幢6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1-87630286、13588748977 | ||
附件: | |||
附件1 | http://www.ccgp.gov.cn/oss/download?uuid=FF0857764546A921C981EB17251FC5 复制链接到浏览器下载公开招标文件(长兴县物流大通道空气站建设)0926发出稿.doc |
项目概况
长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长兴县物流大通道空气站建设及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19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CCXCG-20-028
项目名称:长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长兴县物流大通道空气站建设及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5600000
最高限价(元):5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长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长兴县物流大通道空气站建设及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建设空气站2座、升级改造乡镇空气站2座,并采购相应空气监测设备以及其他系统及辅助设备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颗粒物(PM2.5)分析仪、颗粒物(PM10)分析仪、氮氧化物(NO-NO2-NOX)分析仪、一氧化碳(CO)分析仪、二氧化硫(SO2)分析仪、黑碳(BC)分析仪、零气系统、动态校准仪、气象参数监测仪(五参数)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仪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进入试运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0月1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1)在线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9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电子投标;备份文件快递或送至长兴县明珠北路9号明珠商务大厦610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9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地 址:长兴县锦绣路兴国商务楼2号楼
传 真:0572-6122631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122631
质疑联系人:张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2-6200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幢601室
传 真:0571-87631300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枝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30286、13588748977
质疑联系人:陆敏娴
质疑联系方式:1885811681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 址: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和长兴大道交叉口
传 真:0572-6027789
联系人 :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