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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烟用内衬塑料袋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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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招标代理: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类型:其他


招标公告(三次)(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KGL-2020-CCCG08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烟用内衬塑料袋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烟用内衬塑料袋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拟中标人数量


中标比例


成品片烟内衬塑料袋


1300*800*1400mm,厚度0.080



21000


1


100%


梗条包装内衬塑料袋


1300*800mm,厚度0.080



16000


注:①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包括但不局限于:产品设计,产品生产或采购、运输及交货、技术资料提交、现场试验、验收、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的弥补等售后服务。


2.3 交货地点: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795号。


2.供货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有权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决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度采购合同。


2.5 供货数量:招标人可结合行业政策要求及市场需求调整年度实际供货数量,投标人应考虑由此产生的相应风险。


2.6 交货期:每批订单下达后1个月内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订单为准


    2.7 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保障体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度(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投标人2017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所投货物没有被烟草行业通报产品质量问题(且正处于整改期内),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4 投标人2017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5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将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9 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投标单位,近三年内不允许参与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

4.1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0年910日至2020年91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34430988@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须发送与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信息打印原件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购买登记及招标文件签收单”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PDF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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