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源市热力集团工业轻质氧化镁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8月27日 08:3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8月27日至2020年09月0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山区东吉大路1858号)。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9月08日 13:30 | ||
开标地点 | 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龙山区东吉大路1858号)。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战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04370768 | ||
采购单位 | 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源市龙山区东吉大路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战阳 13904370768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东艺嘉园1号楼门市宏大水果超市楼上)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窦晓琳18643789513 |
项目概况
辽源市热力集团工业轻质氧化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山区东吉大路185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HCZX2020-29(HC)
项目名称:辽源市热力集团工业轻质氧化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辽源市热力集团工业轻质氧化镁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业轻质氧化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经销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工业轻质氧化镁总计600吨。共分为3个标段,200吨/标段。包括工业轻质氧化镁的提供、运输、卸货等相关服务。
2.2项目编号:LYHCZX2020-29(HC)
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计划供货日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交货。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的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出具以下证明:
(1)企业营业执照(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许可范围);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工业轻质氧化镁化验单;
(4)《法人代表授权书》必须提供原件(法人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供应商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5中标后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信息去投标人经营场所实地考察,如发现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3.6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经销商参与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则不需授权书,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3、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8日13:30时,地点为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山区东吉大路185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东吉大路9号
联 系 人:战阳
联系电话:0437-3267317 13904370768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东艺嘉园1号楼门市宏大水果超市楼上)
联 系 人:窦晓琳
联系电话:0437-3313556 18643789513
邮政编码:136200
电子邮箱:lyhczxgs@163.com
日期: 2020年8月27日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出具以下证明:(1)企业营业执照(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许可范围);(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工业轻质氧化镁化验单;(4)《法人代表授权书》必须提供原件(法人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供应商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3.5中标后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信息去投标人经营场所实地考察,如发现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中标资格。3.6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经销商参与投标。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7日 至 2020年09月0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山区东吉大路1858号)。
方式:现场报名并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0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龙山区东吉大路185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东吉大路9号
联系方式:战阳 13904370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东艺嘉园1号楼门市宏大水果超市楼上)
联系方式:窦晓琳18643789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战阳
电 话: 1390437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