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卫健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对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和货物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SD2020-AK-033。
三、采购人名称: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卫健局;
地 址:恒口示范区316国道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吴雅萍 联系电话:361969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7-2-403;
联系人:米红 联系电话:0915-3213366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2、项目用途:用于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
3、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15.0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无严重失信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1)~(4)为必备资质资料,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七、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07月27日至2020年07月31日
(每天9:00-12:00,13: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7-2-403;
3、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文件不邮购。
注:网上报名与文件下载: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请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将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名成功网页截图、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956535821@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完成缴费流程,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文件;
(3)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1日16:00时前;
2、磋商时间:2020年08月11日16:00时;
3、磋商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第五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
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
(保证金须从对公账户转入,请务必在缴费时备注采购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