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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新建纱帽地区小学同步课堂、异地新建育才中学同步课堂和精品录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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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湖北奕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新建纱帽地区小学同步课堂、异地新建育才中学同步课堂和精品录播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新建纱帽地区小学同步课堂、异地新建育才中学同步课堂和精品录播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4号凤铭广场1号门316室报名登记后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721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1. 项目基本情况

    计划备案编号:J20072856-0726

    项目名称:新建纱帽地区小学同步课堂、异地新建育才中学同步课堂和精品录播项目

    1包:新建纱帽地区小学同步课堂项目,项目编号:HBYH-HW-2020-039-1

    2包:异地新建育才中学同步课堂和精品录播项目,项目编号:HBYH-HW-2020-039-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5.31万元

    最高限价:第1包:新建纱帽地区小学同步课堂项目176.22万元

    2包:异地新建育才中学同步课堂和精品录播项目179.09万元

    采购需求:录播设备、视频管理系统、服务器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分为2个包段,投标人必须以包段为单位递交资格预审和投标文件,评审和中标均以包段为单位,投标人可选择1个或多个包投标,但每1家投标人最多中标1个包段。如投标人在2个包段中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则该投标人成为第1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第2包段则由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约定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企业近两年(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满一年以上不够两年的则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近3个月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税务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0申报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报税网站零申报记录)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如有减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及查询截图);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承诺书,以及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承诺书;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8)所在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0年714日至 2020年720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4号凤铭广场1号门316室

    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内,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报名登记后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报名登记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资格预审。

    1.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获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获取(委托人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营业执照副本;

    4.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可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合格制,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在参加资格预审审查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次性提交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中的原件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加盖公章后胶装成册)以供检验,审核后原件退回。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0年7211600(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汉南区)分中心2号开标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0年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