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光泽烟草分公司(寨里、崇仁、华桥烟草站修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烟草公司南平市公司以南烟计[2020]20号、南烟计[2020]21号、南烟计[2020]2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烟草公司光泽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南平市烟草公司光泽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光泽县寨里、崇仁、华桥烟草站;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154万元人民币,建筑面积约10239.35 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2020年光泽烟草分公司(寨里、崇仁、华桥烟草站修缮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3)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层数≤25层;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设置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3701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4、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2019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8、经“天眼查”查询或有其他相关材料证明,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④投标人之间存在其他控股、管理关系的;9、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日 09:00:00至2020年7月13日 15: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7月13日15: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②银行保函形式 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7月13日 15: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np.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烟草公司光泽分公司
地址:光泽县杭川镇光明大道中路64号,邮编:354100
电子邮箱:/
电话:13799100405,传真:/
联系人: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806室,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870666,传真:0599-8850556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ggzy.np.gov.cn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烟草公司南平市公司整规办
地址: 南平市滨江中路389号冠林大厦
联系电话: 0599-887601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亿发商贸城七号楼二层
联系电话:0599-8317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