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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宣恩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及全院各科室大输液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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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宣恩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宣恩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及全院各科室大输液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因第一次开标未满足法定家数,现进行二次公告,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就以下招标内容进行投标。

一、招标编号:HDESZB2020-008

二、项目名称:宣恩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及全院各科室大输液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项目总预算共计人民币250万元(125万元/年),超过预算投标无效。

四、服务期限: 2

五、项目概况:

宣恩县人民医院属二级甲等医院,全院占地1.9万平方米,医疗业务用房2.4万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本项目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一)保洁服务:1、住院楼(1-12层,含楼顶天台)、医技楼(1-7层,含楼顶天台)、120急救中心1-3层(含顶层)、感染科楼1-3层(含顶层)、老病案室楼1-3层(含顶层)、洗衣房楼1-3层(含顶层)、锅炉房楼1-3层(含顶层)清洁卫生及保洁、室内外玻璃擦洗;2、院内室外环境清洁卫生及保洁、环境花木的养护(包含住宿区);3、院内六部电梯的清洁卫生、保洁服务;4、全院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等;5、院内雨水及排污管道各处观察孔清理,下水道疏通,化粪池清理6、全院窗帘及隔帘清洗坼卸及安装。(二)医疗废物、一次性废物的处置:全院医疗废物、一次性废物(含血透室AB液桶)分类收集、转运、储存及装车。(三)其它服务:全院各科室大输液配送。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交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招标采购项目;

2、投标人须提供(1)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www.hbcxpt.cn 查询)列入“黑名单”(以上三项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鲜章,以本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