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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人民法庭边坡支护工程比选招标公告
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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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本项目经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泸江发改投[2016]389号、泸江发改投[2018]170号、泸江发改投[2019]231号批准建设。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人民法庭边坡支护工程
建设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
实施时间3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本工程为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人民法庭边坡支护工程,该工程位于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其中工作内容包含: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人民法庭两侧边坡喷锚加固、新建护脚墙、截水沟等。
建设资金财政资金
其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选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按“计价格[2002]1980号 ”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人民法庭边坡支护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文件除签字栏可手写外,其余均不得用手写,否则视作不响应比选,签到时查验身份证信息并提交需要审核原件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司鲜章,资格审查现场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

2、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期间,按相关规定实行压证施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技术及管理人员必须是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与参选承诺一致,需提供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提供资质等证件若出现伪造行为或签到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出场投标等行为经查实对公司进行1年以上黑名单处罚;

4、比选申请人如选择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务必在转账回单备注栏注明:江阳区法院通滩法庭边坡支护保证金;

5、比选申请人如选择B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提交网站担保的打印网页的“项目”页面并加盖鲜章,同时提供与网站签订的比选保证金委托保证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6、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报名截止时间前10日内查询截图,含二维码备查)

7、省外企业必须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8、比选网担保证金由比选人按规定统一解冻,不单独解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申请人参加比选

(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 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20年05月25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20年05月28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泸州市江阳支行

账 号:51001636308051502719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备注
施工1E.固定价/47.772.30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20年05月28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采用B方式提交的不需提供);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华阳中路6号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14863

传 真:0830-3114863

电子邮件(E-mail):

2020年05月25日 (公章)